规章制度
沧州市人民医院医疗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沧州市人民医院
医疗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一、实行无假日医院工作制,双休日、节假日门诊医疗正常开放。
二、设立门诊导医。为行动不便及危重病人提供协助挂号、检查、就诊、交费、护送住院等一条龙服务。
三、设立分诊人员,由有经验的护士负责咨询、分诊。
四、设立方便门诊,负责免挂号开写各类化检单、辅助检查单和抄写各类处方。
五、设立新农合、扶贫门诊,为贫困、普通新农合患者办理优惠手续,落实惠民与新农合医保政策。
六、设立候诊椅、指路牌、就医流程图;挂号普通收费、医保收费病人须知、专家专业门诊一览表;挂号单显示专家姓名、专业特长、就诊科室及排序号。
七、门诊设立公用电话,医疗费用查询系统、电脑显示屏,为病人提供门诊消费清单,公开检查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名称、规格、价格;
为方便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烈属、港台胞亲属、离休老干部,设立优先窗口,并实行一条龙服务。
八、免费提供塑料袋为病人装药;免费备有一次性纸杯,开水等供患者使用;免费提供轮椅、平车,供活动不便患者使用;可移动式拍片机为行动不便的住院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九、门诊收费处、西药房、化验室实行24小时服务制度;中药房直至服务最后一个病人,并为患者提供代煎中药服务等。
十、所有员工佩戴胸卡上班,窗口人员提前上岗,实行弹性排班,消除就诊时出现“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和看病时间短)的现象,挂号、交费、取药时间不超过8分钟,各种常规检查出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十一、 提供用药、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备有常见疾病健康资料,免费供阅读,适时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十二、门诊服务窗口及各病区设立便民箱,内有老花镜、针线、便签、信纸、信封、笔、剪刀、指甲剪等方便患者使用,同时根据患者需求随时提供服务保障。
十三、 所有病房、诊室安装空调暖气,使环境更温馨、舒适、安全。特殊区域设有防滑设施及警示。
十四、实行24小时急诊急救服务。保障畅通绿色通道,接诊急救病人救护车随时出车,并根据需要安排随车医生监护;对急、危、重病人开设绿色通道,先抢救治疗,后办手续。急救电话:120。
十五、规范宣教工作,新病人入院由责任护士向患者介绍经管的医务人员,医院及病区环境、卫生设施的应用,防盗防火等注意事项。
十六、住院病房医护人员要做到四轻:(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护士及时巡视病房,为患者提供良好舒适的就医环境。
十七、对住院患者的检验标本和各项报告,安排专人按照有关规定送取;转科住院患者,由转科病房派专人护送到转入病房,并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十八、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诊负责制”,住院消费一日清单制,落实出院病人回访服务。
十九、设有咨询电话:3521029,接受正常上班时间内的咨询电话。爱婴热线电话请拨:3017921。静脉采血室开设化验结果电话咨询服务3521820。
二十、定期开展大型阳光义诊活动,落实医疗惠民工程。
二十一、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随时接待患者投诉及处理医患纠纷;在门诊大厅、住院病房楼、住院处、行政办公楼等处设有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