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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05年加强行风建设社会承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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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05年加强行风建设社会承诺


我院坚持执行卫生部规定的“八不准”,认真履行市卫生局对社会的承诺,坚持以诚信为基石,创建患者满意的医院,现向社会郑重承诺:


1、 礼貌接诊,文明待人,态度和蔼,不推委、训斥、刁难病人,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实行首诊负责制,主动热情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2、 120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电话3分钟内出诊,市区住院患者120免费接诊。设立绿色通道,积极救治急危重病人及“三无”病人,急会诊医生白天15分钟、晚上30分钟到位。


3、 认真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对贵重、非医保药品和特殊检查必须经患者同意。严格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开与病情无关的药品;不无故拖延手术;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药品。


4、 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各项医疗收费标准,门诊大厅设触摸查询显示屏,随时查阅。不乱收费,不搭车检查、开药。


5、 严格执行“一日清单”送床头制度,让患者明白消费,科内随时解答病人的收费疑问。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专职协调好医患矛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热情接待患者的投诉。


6、 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开单提成、药品回扣;不接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试剂等产销企业或其代理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病人及其亲友的红包、宴请及任何馈赠,对当时难以拒绝的红包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党群工作部,代交住院费或寄给患者。


7、 各种检查、检验结果及时报告,不拖延时间;挂号、收费、取药窗口排队时间不超过8分钟;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分诊人员,方便患者就医,免费为患者提供开水。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者或被举报者,一经查实,对违反者实行“一次申告待岗”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和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工作时间 3521017(医患办)3521023(党群部)


节假日时间 3521000(医院总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