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沧州市人民医院环境公开信息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沧州市人民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40198379-X
法定代表人:王兆发
生产地址: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7号
联系方式:0317-3521727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医疗卫生
医院级别:三级甲等医院
二、排污信息
1、固体废物:
①医疗废物由沧州市益康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转运、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2、水污染物:
医疗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排放口1个,位于污水处理站西北角;排放总量14.6吨/年;无超标情况。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单位 | 标准名称 |
| 医疗废水 | PH | 6.54~7.27 | 无量纲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粪大肠菌群数 | 810 | MPN/L | |||
COD | 142 | mg/L | |||
BO D5 | 20.8 | mg/L | |||
氨氮 | 22.2 | mg/L | |||
SS | 21 | mg/L | |||
动植物油 | 1.09 | mg/L | |||
| 噪声 | 昼 | 49.6 |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夜 | 44.6 |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医疗废物,由带有警示标示的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箱盛装,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使用专用车运至符合规定的暂存点暂存。暂存点、设施能按规定及时清洁消毒。
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按时投放消毒剂、定期监测。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沧州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进行环评,沧州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2月14日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批复文号:沧运环表[2009]64号。于2011年4月6日进行了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沧环验[2011]9号,确定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运营。于2010年10月8日获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沧州市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