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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沧州市人民医院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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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沧州市人民医院在规定验收时间内,遵循验收程序,委托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严格按照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编制《沧州市人民医院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于2018年1月5日组织专家对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该项目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2月7日,在沧州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期为期一个月。

附件1:沧州人民医院-验收报告(环保所)-2018.01.08

  2:沧州人民医院验收专家组意见(2018.01.05)

  沧州市人民医院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