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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华区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内容统计表
企业名称 | 沧州市人民医院 |
信息公开内容 | |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沧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吕增禄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COD、氨氮 排放方式:经过次氯酸钠消毒后达标排放。 排放浓度:COD123mg/L,氨氮:0.874mg/L。 排放总量:COD19.1/t/a、氨氮3.6t/a。 三、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记录 无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环境保护投资、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装置环保投资污水处理设施自2011年建成使用,2019年1月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投资约130万,投用至今运行正常。 五、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情况 和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厂家(沧州市益康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委托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7月在新华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1309022019017L。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 按照规定频次每年开展自行检测。COD123mg/L,氨氮:0.874mg/L。 八、排污费(税)的缴纳、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 该单位废水排入市政管网,不缴纳排污费。 九、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状况 定期组织职工开展环境保护培训,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等。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902-0010-19,有效期限:2019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3日; 《环境影响评价》于2009年通过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准文号【2009】64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于2011年4月通过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准文号为【2011】9号。 十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当依法向公众公布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危害特性、相关污染物排放及事故信息、污染防控措施等情况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