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沧州市人民医院伽玛刀、后装机应用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8-26
字号:
+-14

  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位于位于河北沧州市运河区重庆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是以肿瘤治疗专业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医院。为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医院使用头部多源伽玛射束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即头部伽玛刀,以下简称“伽玛刀”)一台,位于医院院内综合楼地下一层放疗科,型号为OUR-XGD/AR,使用30枚60Co放射源,单枚源额定活度为7.4×1012Bq(200Ci),单枚放射源属于II类放射源,总额定装源活度为2.22×1014Bq(6000Ci),为Ⅰ类放射源。同时使用192Ir后装机一台,位于医院院内综合楼地下一层放疗科,所用源活度为3.7×1011Bq,属Ⅲ类放射源。我院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编制了《沧州市人民医院伽玛刀、后装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4月26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予以审批,审批文号“冀环审[2020]26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的要求,沧州市人民医院对该项目予以验收,现将以下竣工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沧州市人民医院伽玛刀、后装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二、公示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中雷 18031793166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北大道7号

  附件:沧州市人民医院伽马刀、后装机应用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08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