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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沧州市人民医院获评“首批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沧州市人民医院成功获评“首批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沧州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医院!
沧州市人民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我院上下齐心,对标对表,稳步推进创建进度。经过业务培训,专家实地指导,材料评审,专家现场审核查验,省应急管理厅最终审定等环节,我院最终顺利通过验收评审,被省应急管理厅等六部门评为“2023年度暨首批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沧州市人民医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党政班子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逢会必讲、逢节必查、定期履职,着力除隐患、防风险、保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安全生产职责。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高质量推动安全形势持续良好发展,医院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项制度,制定了《沧州市人民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沧州市人民医院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
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须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此次我院成功获评“首批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既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责任,下一步,沧州市人民医院将以评促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本质安全型医院,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单位引领带动作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更大贡献!